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3-31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106
- 文件类型: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7-17
- 发布日期:2017-07-17
- 文 号:攀办发〔2017〕9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图(参考)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保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金〔2014〕8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领域。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攀枝花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各参与方。
第三条 项目范围。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桥梁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科技、文化、旅游和体育、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节能减排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及公共服务重点领域。
第四条 适用原则。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遵循科学决策、分类推进、公开透明、积极稳妥、依法管理、诚信守约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研究制定我市相关政策,负责PPP项目评审、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和检查督导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项目运行分析会,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筹备及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一)市财政局(PPP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全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政策研究、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工作;负责PPP项目入库申报、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的评审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编制;加强对PPP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合同等进行部门联合评审等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职责。
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三)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纳入审计计划的PPP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一步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四)市国资委职责。
负责PPP项目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市法制办职责。
负责从法律角度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措施、行政行为、合同行为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负责PPP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责任。
(六)市金融办职责。
负责PPP项目融资监管, 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七)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派出机构)结合本市社会发展特点、行业发展状况、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需要,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潜在PPP项目进行搜集、甄别、发起、遴选、审核、监督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PPP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推荐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八)项目实施机构职责。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具体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PPP实施方案编制、社会资本



